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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办妥网上曝光渠道-推进放管服 变革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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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原县水岸豪庭西区业主车辆随意进出小区而且地上车位不收租金,水岸豪庭东区敞开式地上车位年年要租金,一年的时刻地上车位租金从每个月50元涨到每个月80元,凭什么区别对待?凭什么地上车位租金年年上涨?地上车位莫非不是归业主一切吗?就算是有租金,那么地上车位收取的租金是否也应该归业主一切?
2.小区内公共区域归业主一切,所谓的公摊是不是应该包含地上敞开式车位呢?公共区域的各种广告收入及其他灰色收入都进了谁的腰包?为什么业主对此一点知情权都没有?
3.请问记者为民申冤,为什么相同在平原县,相同归于平原县房管局管着,而各个小区内敞开式地上停车位的收费规范不一样?一切权也不一样?所谓的地上车位政府指导价又是多少?已然不是无车社区为啥不让业主的车进小区?
4.买房前签过一次合同,而交房时有必要也要签合同,不签合同不给钥匙,而且签的合同都不是胶装的那种,是用订书机钉起来的,合同到手良久今后才发现合同中有好几页订书机钉痕不一样,有仔细的业主将签署的前后两份合同都拍下来。内容的确有开发商私行修正的当地。试问瞒着业主私行修正合同属不归于违背法令?属不归于诈骗顾客?
5.平原县有的小区我们聚在一起在小区门口反对过有关地上车位的问题,房管局局长出头处理。已然有大众不满的先例为什么面临大众的告发房管局依然无动于衷?无所作为?